來台工作櫻花妹難逃老闆伸狼爪 法院判決出爐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來台灣工作竟然遇到狼!日本一名女子來到新北市中和一家經紀公司工作,沒想到老闆竟趁2人獨處的時候,伸出魔爪得逞,導致身心受創的女子進警局報案。但由於老闆及時與女子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7個月並緩刑2年,且要給付30萬,全案仍可上訴。

櫻花妹來台工作竟慘遭老闆伸魔爪。(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日本一名女子來到新北市中和區一家經紀公司應徵,沒想到沒想到老闆竟趁2人獨處的時候,伸出魔爪對女子性侵得逞。

女子事後身心嚴重受創,還跑去看精神科,最後進警局報案。事後老闆坦承犯行並與女子用30萬達成和解。

新北市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老闆應該知道照顧新進人員的責任,竟然為了逞私慾,對女子強制猥褻,嚴重破壞女子的身心健全、成長發展,也破壞了對長官、同事的信賴。

但由於老闆坦承犯行並與女子達成和解,願意給付30萬元彌補身心損害,女子也願意原諒,因此新北地院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阿宏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並且按月給付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留言衝人氣 1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