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會轉嫁到租金?財政部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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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瑜/綜合報導

政府鼓勵房屋釋出,行政院會昨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其中租屋族擔心被轉嫁漲租金。財政部回應,若房屋有出租且申報所得達標準,上限稅率將從現行3.6%調降至2.4%,預計不會發生房租轉嫁給租客的情形。

租屋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囤房稅2.0」方案中,囤房稅率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另由現行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法規避賦稅。若立法院三讀後,預計明年7月實施新制,後年5月開徵。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目前有10個縣市實施,六都僅新北市尚未跟進。

其中出租屬於「非自住」,政院新方案中,公益出租人稅率維持1.2%;出租有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者,稅率從原本1.5到3.6%,調降至1.5到2.4%;出租未申報或未達租金標準(租屋黑數)稅率從1.5到3.6%,調高至2.0到4.8%。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6日在記者會說,如果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也可能落入2%到4.8%課徵區間。陳慧綺表示,新制希望藉由降低誠實申報房東稅負,減少租屋黑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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