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日(27日)上午9點30分將針對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二審開庭時劉彩萱起身鞠躬道歉,表示會請律師與死者家屬談賠償,法官剛剛已宣判,維持一審刑度,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被判18年。

這起發生於2023年的虐童致死案,死者剴剴生前在同年9月1日,由兒福聯盟配合的保母劉彩萱接手照顧。然而短短3個多月後出事,12月24日凌晨,剴剴失去呼吸心跳被緊急送醫,最終回天乏術,醫護人員檢傷發見他極為瘦弱、全身都是傷,4顆牙齒也斷裂,立即通報警方、社會局這起重大虐童事件。

檢警調查初期,劉彩萱辯稱剴剴是因溢奶窒息死亡,但深入偵辦之下劉彩萱跟妹妹劉若琳的暴行完全無法掩蓋,2人被查出曾將剴剴身體對折後綑綁,用布巾層層包得跟木乃伊一樣,甚至將之塞進床櫃縫隙或水桶內,還不時逼剴剴全天候戴口罩或遮住雙眼,稍不順意就打腳底、掐耳朵,每天更僅餵食一餐,活活將孩子虐死。
全案一審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被判18年,全案在去年5月7日一審言詞辯論時,劉彩萱在最終表達意見的機會突然起身痛哭,向剴剴、家屬及社會數次鞠躬道歉說:「我錯了,對不起,我願接受懲罰」,劉若琳則表示:「我沒什麼要說的」,去年12月22日二審開庭時,劉彩萱再出招,當庭起身鞠躬向在場人員表示「感謝大家、對不起」,並說將請律師積極與死者家屬協商賠償,這起社會矚目的虐童致死慘案,不但凸顯台灣托育制度與兒童保護機制的漏洞,也讓各界對保母資格審查、後續監督及兒童安全網的深刻檢討,全案言詞辯論目前已終結,今天上午9點30分二審宣判,2人刑度仍然跟一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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