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助理費,高院二審撤銷原貪污罪判決,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曾和高虹安一起攜手挺過大罷免的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很高興看到高虹安走過風雨,也期盼未來一切順利。

高虹安被控於民國109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涉嫌詐領46萬餘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詐欺、《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及4名助理。去年7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隨即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後,高虹安遭停職處分,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至今。二審經開庭辯論終結後,16日宣判大逆轉,撤銷貪污罪名,改判《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6個月,得易科罰金且可上訴。
鄭正鈐表示,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撤銷一審對高虹安市長的貪污重判,明確認定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很高興看到一路並肩作戰的夥伴高虹安走過風雨,也期盼未來一切順利,持續為新竹努力、為市民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