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酒駕公布姓名照片也不怕 彰縣仍有9人累犯逾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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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為有效遏止酒駕行為,彰化警方不定期實施酒測臨檢勤務。(圖/警方提供)

罰不怕就是罰不怕!為了遏止酒駕累犯一再上路,今年3月31日酒駕新法上路規定,可公布十年內第二次以上酒駕違規人姓名與照片及違法事實,彰化監理站資料顯示,新法執行近半年來,彰化縣共公布62名酒駕累犯的完整姓名、照片,不再「馬賽克」,其中仍有9人酒駕逾3次以上,即使重罰、吊扣駕照與車牌都完全無懼,警方憂心這類人再犯率極高。

依據彰化監理站公布10年內酒駕累犯名單顯示,62名酒駕累犯中,有61名男性、1名女性,最讓警方頭痛的是,62名酒駕累犯的照片與姓名公布名單中,其中有9人酒駕逾3次以上,不僅按之前所處罰鍰金額9至12萬元再加罰9萬元,還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以及吊扣車牌2年,仍罰不怕,警方擔憂這些人恐怕是酒駕再犯率的高風險族群。

彰化警方呼籲,喝酒不開車、酒後找代駕服務,開車不喝酒,酒後開車會影響駕駛人反應速度及判斷力,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駕駛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成為被公布姓名與照片的酒駕黑名單。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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