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媛分屍案/蔡天鳳遭夫家謀財害命!律師解六大法律疑問:無註冊結婚遺產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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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香港01

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失蹤3天後揭發懷疑遭前夫全家合謀殺害支解,死無全屍,部份軀幹至今仍未尋回。警方目前已拘捕蔡天鳳前夫的兄長及父母,惟其前夫仍然在逃。事件起因懷疑有人覬覦蔡天鳳個人巨額財富,謀財害命,然而即使成功毀屍滅跡,有關人士又是否可以將蔡的遺產「袋袋平安」?就法律角度,《香港01》找來大律師陸偉雄逐一解答。

(問:記者,答:陸偉雄大律師)

第一問:蔡天鳳被殺後遺體被肢解,如兇徒成功把屍體丟棄,是否難以控告謀殺?

答:即使屍體被丟棄,仍然可以控告謀殺。屍體當然是重要證據,但也並非必然的證據,可以環境證據作推論,例如閉路電視畫面及兇器等;又或是以串謀謀殺,企圖謀殺的罪名控告。

(註:2011年淘大花園無屍兇案,已婚金融公司董事涉嫌於「私竇」單位內殺害四川情婦,其後毀屍滅迹。警方經兩年深入調查,終憑環境證供鎖定疑犯,成為本港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目擊證人」入罪的謀殺案。)

 

第二問:蔡天鳳被前夫全家合謀殺害肢解,前夫可以獲得遺產嗎?

答:

1. 要是成功毀屍滅跡

除非遺囑寫明前夫可獲遺產,否則法律上已經與死者沒有關係,不會獲分配;

2. 純粹證實死亡,一般來說失蹤七年可申請當死亡

只要說服法庭認可當時人已死亡,例如警方有證據證明已死亡,便可申領遺產;反而失蹤的話,沒有理據申請;

3. 若前夫有份殺害,殺人者就算遺囑有份,都會被剔出繼承名單

如前夫有份謀財害命,會被剔出名單,法律上無資格繼承遺產。

 

第三問:蔡天鳳購入加多利山物業供前夫一家居住,但以「前家翁」(即前夫父親)為掛名業主,她是否仍擁有業權?如何證明?

答:要視乎雙方生前的承諾,以信託還是送贈形式提供物業。若是送贈便不能取回物業,但若是信託形式,蔡要取回業權的話,便要打官司控告老爺侵吞業權,提供以往她繳付買樓、供樓的轉帳文件,與及繳付律師費等證據。

 

第四問:蔡天鳳與現任丈夫有擺酒但無註冊結婚,丈夫能否分得遺產?

答:這是超乎男女朋友的關係,縱使家人朋友都認同是夫婦,但法律上並非有效的婚姻,如沒有遺囑說明,他不能獲得遺產;子女雖然屬非婚生子女,但有出世紙和血源,法律上得到保障。

 

第五問:蔡天鳳共有4名子女,加上如有丈夫(沒註冊)及父母,在沒有遺囑下,遺產如何分配?

答:若然沒有遺囑,遺產的承繼權便會依照無遺囑條例辦理,優先次序為:尚存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親或母親、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裔。另外受養人亦可分一杯羮,即證明一直有接受死者助養者。

由遺囑承辧人處理,將物業及金飾等變賣後作出分配。遺囑承辦人要獲法庭接納,要是沒親友申請,會由政府法定律師出任。

 

第六問:蔡天鳳的子女尚未成年,如分到遺產會由誰保管?

答:若然沒有任何家人,社會福利署署長可向法庭申請為法定監護人,由社工出任。

大律師陸偉雄拆解6大法律疑團。(圖/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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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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