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要幫學生報仇!醉男衝桃客揮舞「羅賴把」 警火速壓制

桃園市一名62歲張姓男子昨(1)日酒後上客運公車,拿出預藏的大型螺絲起子揮舞,並對司機不斷咆哮,聲稱要替日前被公車司機毆打的學生報仇,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將張男壓制逮捕,全案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移送法辦。

張男昨(1)日酒後在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公車站不斷徘徊,並跟候車學生提到先前學生專車司機毆打學生事件。(圖/警方提供)
張男昨(1)日酒後在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公車站不斷徘徊,並跟候車學生提到先前學生專車司機毆打學生事件。(圖/警方提供)
所幸龜山派出所就在站牌斜對面,張男拿出工具後20秒就被趕來的員警制伏。(圖/警方提供)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目擊者指出,張男先在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公車站不斷徘徊,並跟候車學生提到先前學生專車司機毆打學生事件,直言:「怎麼可以這樣,要幫學生報仇」,後來攔了1輛公車,張男上車後開始對司機叫囂,並拿出工具朝司機揮舞,現場的民眾一直要張男「下車」。所幸龜山派出所就在站牌斜對面,張男拿出工具後20秒就被趕來的員警壓制,公車則繼續行駛。

查扣大型螺絲起子一把。(圖/警方提供)
查扣大型螺絲起子一把(圖/警方提供)

龜山分局龜山派出所所長張維忠指出,昨(1)日下午5時40分在龜山區萬壽路二段一名62歲張姓男子酒後上客運公車,拿出預藏的大型螺絲起子揮舞,並對司機不斷咆哮,造成車上乘客及司機心生畏懼,司機不斷安撫男子情緒,民眾立即報警。本所員警獲報趕到現場,將站在公車站牌前的張男壓制逮捕,查扣大型螺絲起子一把,全案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民眾對於突發狀況要保持理性,不要激怒對方,並且報警處理,以維護自身安全。

全案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移送法辦。(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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