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涉及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索賄1300萬元,一審遭台南地院重判1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22日)宣判二審結果,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案件出現重大逆轉。

一審判決指出,台南市第127期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於2019至2020年重劃期間,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向重劃會會長廖堅志表示欲預購抵費地。郭信良與高進見於2021年6月前與廖會面,郭要求廖應給付高先前口頭答應預購抵費地出售可得利潤1300萬元,廖考量可請託郭憑藉議長身分向都發局及地政局請託或施壓而應允。
二審審理期間,郭信良、高進見二人始終否認犯行,郭信良強調全案為政治操作,痛批檢調「先射箭再畫靶」,盼二審能獲平反,還在庭上表達希望法官不受外界政治力影響。郭在今年7月還質疑二審法官也遭政治力介入,透過律師團發聲明,質疑法官突襲式宣布終結準備程序,剝奪被告充分辯護權利。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除逆轉判決郭信良無罪外,同案被告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在一審也被判處9年徒刑、教唆偽證罪6月、褫奪公權4年,台南高分院今天同樣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高進見收賄部分無罪,僅教唆偽證罪維持6月有期徒刑。涉行賄的重劃會會長廖堅志一審因自首獲判免刑,二審也獲判無罪。法官表示,此案還可上訴三審。

值得注意的是,郭信良近期還因另一起案件遭到起訴。橋檢日前起訴指出,郭信良2021年到2022年間得知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要在台南將軍區山子腳設室內養殖場兼光電場,毛遂自薦希望合作,由他協助光電場籌設許可申請;郭去年3月收到900萬元後「親自催辦」,讓光電場審查不到1個月南市府便順利通過,郭則矢口否認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