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平區今天發生鄭姓男子酒駕追撞垃圾車,造成垃圾車隨車人員陳姓女子當場死亡,警方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台南地檢署晚間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裁定羈押。

台南地院指出,鄭姓被告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嫌疑重大,且法官認為,鄭姓被告明知酒精成分對人之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且政府、媒體一再宣導,鄭姓被告罔顧用路人公眾安全,造成被害人死亡,使被害人家庭破碎,天人永隔,鄭姓被告所犯並非輕罪,還一度否認駕駛,有逃亡之虞,且鄭姓被告難認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足以確保追訴、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得抗告。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日上午8時9分,台南市消防局獲報,安平區慶平路有自小客車追撞垃圾車,垃圾車隨車人員23歲陳女當場死亡,自小客車駕駛48歲鄭男受困車內,消防人員救出時,意識清楚,送往成大醫院救治。
而根據警方調查,當時鄭姓男子開車沿慶平路由東往西行駛,高速追撞在路旁收運垃圾的垃圾車車尾,造成當時在車尾的陳女,當場死亡,警方對鄭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竟高達0.95毫克。下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率同法醫,前往殯儀館相驗陳女遺體,初步認定陳女遭車輛撞擊後,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導致多重性外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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