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10月7日晚間執行勤務時,於興中二路與城西街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警方上前盤查時,駕駛不服稽查取締竟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至中山三路成功橋,該車上橋後揚長而去。警方依法開罰,竟意外發現該車竟冒用他人車牌。

警方事後通知車主陳姓男子(54歲)到所說明,但陳男並未現身,苓雅分局依法告發該車沿途交通違規共10件。陳姓男子日前則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自己的車牌遭變造冒用向警方報案,沒想到一個月後仍收到高雄警方開出的14張罰單,總金額高達8萬6300元,讓他相當氣憤。陳男質疑警方處理方式不當,認為守法公民不應該為他人違法行為承擔後果。
陳男表示,警方來電時已說明非本人人車,當時人車都在台北家中,也已報案,但警方還是開出10張連續罰單,現在還要花時間、精力、金錢去解決這個問題。

陳男的貼文指出,這14張罰單中有10張是同一位苓雅警分局員警開出,從照片可見違規車輛攔查不停、沿路逃逸。陳男強調,在高雄警方開單前兩天就已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車牌遭變造冒用,並請派出所聯絡分局處理,但一個月後還是收到一疊罰單。
苓雅警分局也進一步說明,警方無法單憑車主口說就不寄出罰單,建議當事人舉證對自己有利的線索,並檢附報案資料提出申訴,若審核通過,會依規定撤單。
警方同時也呼籲民眾使用道路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苓雅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範,並針對轄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