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跨國詐欺集團「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包括集團董事長陳志在台操盤手王昱棠4人,目前全被羈押,集團成員凃又文則以30萬元交保,引發全台關注的豪乳女特助劉純妤獲15萬元交保,面露笑容離開北檢畫面也引發熱議與批評聲浪,今(12)日台北地院發新聞稿澄清,該項交保並非北院所為裁定。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柬埔寨跨國詐欺集團「太子集團」在台據點遭搜索,涉案特助劉女以15萬元交保引發輿論譁然一事,劉女獲15萬元交保為檢察官於偵查階段依職權命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未就該被告向法院聲請羈押,故法院依法無從介入,該項交保並非本院所為的裁定。
北院進一步說明,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階段被告之逕命具保、聲押或釋放,均屬檢察官職權範圍。法院僅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時,依法審查並裁定是否羈押。此一制度設計,係為確保偵查與審判之職權分際,並兼顧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
台北地方法院強調,社會各界對於打擊跨國詐欺犯罪的期待與關切,本院深表理解與尊重,並將持續秉持依法審理、慎重裁量之原則,致力於公義與社會安全的實現。
《中天關心您|詐騙手法日益新,你我務必要小心》
◆反詐騙多方查證專線:1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