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初選下周即將登場,左楠選區呈現5搶4的激烈競爭態勢。未料在初選前夕,參選人黃偵琳遭爆出酒駕肇事並遭法院判刑2個月。黃偵琳今(23日)正面回應,表示會勇於面對,已與對方和解,該負的責任不會逃避,並強調不會退出初選,剩下的交由選民做決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判決書顯示,黃偵琳於去年1月底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000元,並明確表示「不宜給予緩刑」。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黃偵琳今天發文坦承錯誤,強調「會坦然面對」。她表示,既然喝了酒就是不可以上路,「這是我做錯的地方,我錯了就是錯了」。她說明當天晚上確實有喝了酒,卻還是選擇騎車返家,對自己的狀態做了錯誤判斷。她承諾日後言行會更高標準,也會負起該負的法律責任,另外也與對方和解,一直關心傷者,並獲得諒解。

黃偵琳也直言,「我知道,道歉不能只停在文字」。她說明事件發生後,對酒精與駕駛採取零容忍。只要當天有任何行程,一律不飲酒。只要涉及飲酒場合,當天絕不自行駕駛,交通由團隊統一安排代駕或叫車,並留存紀錄。
她進一步表示,會把這次錯誤轉成向善的行動,將長期投入反酒駕的志工宣導,未來在節慶圖卡上也會強化反酒駕的警語,行程中若有致詞也會提醒大家要平安回家。黃偵琳說,信任只能靠時間跟行動,一點一滴補回來。「該承擔的,我承擔到底。該改的,我改到位。公共安全不是口號,是底線。往後我會用實際作為,把自己重新拉回這條底線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