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港口王」助詐洗錢9億遭起訴 親大哥公司聲明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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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老字號銀樓「港口王」負責人王明福涉及詐團洗錢金額高達9億,檢方近日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0年,而王男已分家的大哥今透過公司發布聲明,強調與新聞事件中「港口王貴金屬有限公司」完全無關。

警方查扣金條。(圖/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金條。(圖/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詐騙集團透過購買黃金並將其包裹在鉛錫合金中,將贓款走私出國,主要寄送至柬埔寨與越南,共計有118名被害人遭詐欺,財產損害金額合計高達6億4354萬多元,寄出的黃金條塊重量超過200公斤,以現在黃金牌價計算,共價值8億9千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昨(23)日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黃女、王男等7人,並求處黃女15年以上、王男20年以上徒刑,其餘被告也分別求處10年至15年以上有期徒刑,媒體報導王明福名嚇銀樓登記在台南市一處鐵皮屋,據傳其身價可能超過數十億。

據傳台南港口王銀樓3兄弟已經分家,商標由大哥擁有,大哥今(23)日透過「金明成貴金屬有限公司」發布聲明,強調「港口王」是該公司依法註冊品牌名稱,與新聞案件中所指「港口王貴金屬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記、負責人、營運內容及業務體系上,均無任何關聯或從屬關係,屬於完全不同的獨立公司,相關新聞事件與金明成貴金屬並無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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