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稱「中國台灣」遭禁入境2年 劉世芳:照台灣法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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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名陸客申請來台觀光,遭人檢舉在小紅書發布影片稱「中國台灣」,移民署以惡意貶損中華民國尊嚴為由,拒絕該陸客入境2年;梁男提訴願仍遭行政院駁回。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9)日表示,任何人到台灣來,「請按照台灣人的法律規定」,從事任何合法合規的活動。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資料照片)

劉世芳今早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針對陸客稱「中國台灣」遭移民署拒絕入境2年一事,劉世芳回應,任何人、外國人只要申請到台灣來,都要按照我《入出國及移民法》或大陸地區人民到台灣等相關規定。

劉世芳強調,踏上台灣土地,當然要按照台灣的法律跟規則,所以不管是提行政訴願,或受到移民署禁止再入境,政府都是依照規定來辦理;同時她也呼籲,任何人到台灣來,請按照台灣人的法律規定,從事任何合法合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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