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場曝光!辣妻偷吃鄰居小王遭逮 綠夫帽聯手岳父抓包車震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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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李姓人夫發現張姓鄰居經常與妻子攀談,某日目睹兩人進摩鐵,還在車上發生性行為,事後向張男提告求償200萬。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張男應賠償李男40萬元。

李男抓包妻子與張男「下半身赤裸」同坐在汽車後座。(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el)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張男是鄰居關係,對方常來家中拜訪,且不斷對妻子攀談、示好,結果兩人竟然於2022年底真的開始交往,還親眼目睹一起進摩鐵。對此,李男為了確認自己是否被戴綠帽,因此從今年1月4日起,每天都會把手機藏在車子駕駛座底下,果然錄到兩人在車上發生性行為的聲音。

李男指出,今年1月23日與岳父攤牌談論此事,便前往某工業區捉姦,當場目睹妻子與張男均下半身赤裸,其中張男已露出生殖器,因而認定兩人當時正在車震,事後決定向張男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張男解釋,李男聲稱看到他與李妻進入摩鐵,但是卻只有看到車輛外觀,並未確認車上是誰,因此不足以證明;另外,錄音部分,有可能是李妻自慰聲,不一定是發生性行為;車震部分,只拍到下體並未拍到他與李妻性行為,況且李妻在接受愛撫之後也沒有任何反對的意思,他不認為自己侵犯了李男的配偶權益。

法院審理時,李妻出面作證,強調和張男確實有過3次親密接觸,但只是透過手指,還有3、4次是在車上擁抱、親嘴、牽手、撫摸下體及胸部,兩人從未發生性行為。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張男和李妻自2022年底到今年1月23日為止,至少有6次親密行為,甚至被撞見在汽車後座褪去內褲露出生殖器的場面,縱然沒發生性行為,不過,這樣的狀況與發生性行為幾乎無異,最終不採信張男說詞,並判他應賠償李男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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