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絕對能源公司涉吸金詐欺案,有316名被害人,違法吸金高達新台幣2億7730萬元,今天偵結起訴邱志豪等17人,並認定邱志豪為主謀,惡性重大,求處18年以上之刑。

台北地檢署打詐預警中心日前接獲台灣高等檢察署發交金融機關通報臨櫃異常匯款情形後,協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提供資料,經綜整分析後,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偵辦。
檢方指出,民國112年3月間、同年8月間起,此集團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設立網站並召開說明會,聲稱從事虛擬貨幣及乾淨能源技術投資,除保障本金,並販售甲種、乙種特別股,號稱年利率最高分別可達25%、42%,並提供絕對能源公司特別股股票作為憑證,吸引投資人大量投入資金,經計算違法吸金高達2億7730萬元。
檢方表示,本案被害人領取的股息均來自於其他投資人本金,屬「後金養前金」詐騙模式,被害人數高達316人。
根據台北地檢署新聞資料,集團主嫌邱志豪指示將部分款項匯兌為美金,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另家公司投資虛擬貨幣,然後再將虛擬貨幣賣出轉為美金,再匯回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
檢方表示,邱志豪另將部分投資股款層轉至其餘集團控制的銀行帳戶,並由妻子轉匯部分款項,藉此清償個人房屋貸款或挪作他用,或以妻子本人名義購入不動產。
北檢8月間起展開多次搜索拘提行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邱志豪等10人獲准,今天將全案偵結,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3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洗錢罪,起訴邱志豪等17人,在押10人將移審法院。
本件查扣不法所得部分,北檢表示,已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2支及現金271萬元;另獲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元,以及邱志豪妻子名下房地,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億2641萬元。
檢方表示,本案被告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牟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欺吸金,召開甲種、乙種特別股說明會據點遍布全台,並透過境外公司、虛擬貨幣等管道洗錢,嚴重戕害個人財產法益,破壞金融秩序甚鉅。
檢方說,衡酌邱志豪居於集團主謀地位,綜理集團大小事務,並直接指揮集團內所有公司資金調度,其犯罪情節及惡性極為重大,求處18年以上之刑;集團最高層級財務主管及總經理等3人,求處16年以上之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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