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用平板驚見「阿姨親爸爸下面」!正宮才知被綠6年氣炸提告

分享:

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黃姓人夫與兒子共用平板,2人各有使用者帳號,人夫每次用完都會登出,2022疫情期間,兒子因遠距教學長時間使用平板,某日見爸爸帳號未登出好奇點進去,驚見爸爸與小三的親密照,甚至還有親吻性器官的畫面,正宮這才得知已被綠了6年提告,新北地院判小三要賠50萬元。

兒子在平板內看到爸爸與小三的親密照,嚇得跟媽媽詢問,朱姓正宮才得知被綠至少6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朱姓正宮控訴指出,她與黃男同樣從事金融業,2人於2012年結婚,婚前出遊時,結識林姓小三與對方先生,4人因此成為好友,2對夫妻也多次出遊;兒子自2021年因遠距教學需求,開始常使用與爸爸共用的平板,本來爸爸交接前都會先登出帳號,卻在2022年7月間忘記登出,兒子好奇點進去,驚見多張爸爸與林姓小三的親密照,朱姓正宮直到被兒子拿平板詢問狀況後,才得知已被戴綠帽至少6年。

朱姓正宮以照片為證,指丈夫與小三不僅在2015年一起買情侶裝、出遊、過夜,同年11月更在旅館拍下小三裸照,2人的拍照記錄一路持續到2022年7月,甚至還有林姓小三親吻丈夫性器官的照片,要向林姓小三求償300萬元,她也已向丈夫提出離婚。

林姓小三表示,朱姓正宮侵害人夫隱私權得到的照片,不能拿來做為控訴的證據,且人夫跟正宮本來婚姻就快完了,不是因為她介入才導致破裂,主張正宮求償無理。

新北地院認為,這些照片是人夫兒子偶然發現,並不是非法取得的證物,且從人夫與小三的親密照、訂退房紀錄來看,2人應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小三確實侵害正宮配偶權,判林姓小三應賠50萬元。

留言衝人氣 1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