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區台一線高楠公路因路寬筆直,常有騎士超速行駛,近日有民眾拍攝影片表示,有員警躲在路旁樹幹後方手持測速槍執法,質疑警方執法程序。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今(13)日發布聲明澄清,指出相關執法行動完全符合規定。

據楠梓分局交通分隊表示,昨(12)日下午1時許,警方在楠梓區高楠公路段進行機動測速照相勤務時,已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於一般道路的100至3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影片中員警於高楠公路人行道執法,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楠梓分局指出,高楠公路為該區易發生超速行駛的路段,今年迄今已發生57件A2類交通事故及93件A3類交通事故。分局重申,駕駛人若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40公里以上,則處新台幣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依速限行駛不僅能降低事故嚴重程度,也能增加駕駛反應時間,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率,確保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