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之癢難忍!她抓包「尪爽摟妹子」分房睡→離婚 小三挨告喊:因為我很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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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北市1名女子與丈夫結婚7年,不過就在去年11月,老公突然間要求分房睡,隔一個月再要求離婚,這讓她相當不甘心,事後調查才發現,老公竟然與公司女同事搞上,不僅當街摟摟抱抱,甚至還同居,一氣之下怒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審理期間,小三辯自己個性率直,時常和男生勾肩搭背,不過法官不採信,最終判決兩人得賠償給正宮15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妻撞見女大生和丈夫共處一室,丈夫全身只穿一條內褲,下面還呈勃起狀態。(示意圖/pixabay)

人妻發現老公與女同事搞上,怒提告求償。(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正宮表示,自己與老公於2014年結婚,不過老公卻在去年11月提出分房睡,12月就提出離婚,這讓她相當錯愕,經查才發現原來老公與公司女同事搞上,不僅一起出去玩,還一起過夜,互動的感覺宛如情侶般,因此向兩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此案,老公表示自己與女同事只是朋友,沒有逾越正常男女分際,而自己早在去年4月份起,就與妻子沒有互動,雙方的聊天對話也都侷限於子女的接送以及家庭費用上面,加上妻子也數度提出離婚,因此認為自己並無侵害配偶權。

另外,小三則辯稱,自己僅和人家老公出遊1次,雖然過程中有身體互動,但並沒有接觸到私密部位,只是因為自己個性率真,才經常與男友人勾肩搭背,至於為何出現在人家老公家?她表示,只是因為受人家媽媽所邀去清理房間,之後累了才會在那邊休息。

法官勘驗證據,發現老公與小三在逛街時不僅手牽著手,過程中還摟摟抱抱,認為他們的互動宛如情侶般,不採信小三的「個性率直」之說,認定兩人侵害原告配偶權,判決連帶賠償15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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