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獲報,電源廠立德公司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等人,處分未上市櫃有價證券時,有未入帳及未收回款項情事,涉違證交法。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並約談包、吳等10人。

立德公司清查112年度、113年度處分未上市櫃有價證券作業時,發現高階經理人有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分別處分未上市櫃股票500萬股、950萬股,且有未入帳及未收回款項等情事。立德委任律師對後續事宜處理,並循法律途徑提出訴訟。
檢調調查,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於112年、113年間分別將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票賣給一家國際商務公司及該公司廖姓前負責人,且未在財報中揭露,2人在事發後回補相關股款,包男在去年5月間辭職。立德公司也在去年5月間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等10人的住居所及立德公司等共12處所。另通知包姓前總經理、吳姓前財務主管10人到場查證。全案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嫌偵辦。(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