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 判決揭露3死者生前慘況!1人跳樓亡、2人凌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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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版柬埔寨」案今天(22日)士林地院審結,判主嫌傅榆藺、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其中判決書也揭露出3死者生前遭凌虐慘況,其中有人不堪毆打導致逃脫時墜樓慘死。

判決指出,黃姓被害人被囚禁在桃園據點內,期間只要有不配合之處,就會遭嫌犯徒手或持電擊棒電擊、持鋁棒或甩棍毆打,還被當作娛樂工具要求唱歌娛樂現場,他不堪長期凌虐,結果在爬窗逃脫時,從高樓掉落地面當場身亡。

另外黃姓女被害人因罹患慢性病,期間還被詐團成員以電擊棒電擊,導致她後來出現大小便失禁跟吐血情況,結果現場人員因無急救經驗,導致她最後大量出血休克身亡。

最後1名林姓被害人,被囚禁半個月後,因為在浴室滑倒受傷未醫治,導致兩側小腿出現壞死、發炎細胞浸潤、不良於行,甚至大小便失禁情形,一樣因為延誤就醫還在3小時內被連續餵食3顆FM2,導致他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

判決指出,3名被害人死亡後,4名詐團成員被騙首腦「藍道」杜承哲與陳樺韋指示下,將黃男棄屍於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黃女、林男則被棄屍在桃園龜山,因為成員害怕未埋屍妥當而曝光部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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