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今日公布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的房產資料,指出鄭亦麟在擔任副執行長的8年期間,於台北市購入3處房產,總市值高達1億元,其中一處房產更於民國110年贈與其弟,疑有白手套操作。

根據鍾小平出示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這3處房產分別位於敦化南路二段、基隆路二段及光復南路,建物面積分別為95.5平方公尺、53.25平方公尺及23.19平方公尺。其中2筆所有權人姓鄭,另1筆為李姓。
鍾小平質疑,鄭亦麟從26歲擔任副執行長至今,短短8年間就能購入3筆房產,其中基隆路二段的房產更於民國110年8月9日贈與其弟。鍾小平呼籲檢調單位應依循京華城案的調查標準,深入追查這些房產的資金來源。
目前鄭亦麟因涉及收受廠商賄賂百萬元,已遭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鍾小平指出,鄭亦麟遭檢調逮捕後仍聲稱「背後有靠山」,建議檢調單位應向上追查,包括歷任行政院長、經濟部長等相關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