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年,本月5日獲北院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8日辦保後遭北檢抗告成功,但15日更裁維持7000萬元交保,北檢表示仍在研議是否抗告。

台北地檢署今(19)日向媒體表示,對於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維持3000萬元交保裁定,目前仍在研議是否提起抗告。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方提起抗告的期限為10日,也就是北檢最遲需於25日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否則柯文哲、應曉薇的交保將確定。

京華城案審理近1年,台北地院5日裁定柯文哲、應曉薇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接受配戴電子腳鐐、攜帶個案手機等科技設備監控,另要求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

北檢則以柯文哲在8日具保後即接觸證人等5大理由,於9日提起抗告,高院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而北院15日重開羈押庭後,仍維持原本的交保金額,只進一步要求柯文哲、應曉薇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尚未詰問的證人,也不得騷擾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證人。北檢仍可在法定期限內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