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宿姓男子因不滿48歲已婚蔡姓女子堅持分手,2024年11月25日中午持彈簧刀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街當街猛刺蔡女19刀致死。士林地方法院今(19)日下午3點針對內湖街頭殺人案宣判,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後,認定宿男殺人犯行明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一名52歲宿姓男子與已婚的蔡姓女子發生不倫戀情,蔡女因不滿男方家暴,決定提出分手,怎料心有不甘的宿男,竟當街持刀狂砍蔡女,緊急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宿男辯稱攜帶刀械是為了在蔡女面前自盡,嚇唬她,並強調案發後未逃離現場,而是等待警方到場。
檢方指出,宿男連續刺殺蔡女19刀,且蔡女倒地後,宿男仍持刀猛刺至少6刀,其中4刀為致命傷,刺穿右心房、肝臟,顯示其行為已具備殺人罪的直接故意。
宿男供稱,自己與蔡女曾有交往關係,並指蔡女曾表示已離婚、希望重新開始,事後卻發現「被欺騙」。案發當天,宿男前往蔡女辦公室理論,雙方先在室內談話,隨後一同下樓購物,交談過程再度發生爭執,他一時失控持刀刺向蔡女腹部。

辯護人主張,蔡女自2022年至2023年間,曾一年內更換四次電話門號,並連續致電約300多次騷擾宿男,甚至在其住處外等候,宿男不堪其擾,才於2023年1月提告《跟蹤騷擾防制法》,並同步通報家暴。宿男在庭審中反控是蔡女長期糾纏、不願分手,並自稱「我也有做錯,就算判死刑也沒關係」。
然而,告訴代理人當庭質疑,被告始終未能提出所謂「4支手機、300多通電話」的具體通聯紀錄,也未提出任何監視器畫面,證明被害人曾在其住處外「站崗」,反問「他住在內湖江南街會沒有監視器嗎?」檢方補充,宿男是在蔡女對其提告傷害、毀損後,才突然反過來提告跟騷,研判其目的在於為日後官司鋪陳,刻意塑造自己為被害人的形象,創造出來的證據根本不可信。
死者丈夫對宿男所稱的「情侶關係」提出質疑,指出宿男多次騷擾其妻,甚至曾將她拉入巷內毆打,痛批兇嫌編造說詞掩飾惡行,認為本案並非情殺,而是「騷擾升級為兇殺」。死者女兒也表示,母親上下班多由父親接送,宿男僅在母親偶爾自行返家時接近,並持續進行騷擾。

庭審期間,宿男多次談及對蔡女的感情十分深,並且在庭上否認有殺人犯意,但陳述交往細節時,仍多次指責被害人,未向被害家屬表達歉意。宣判前,宿男一度表示不願聽判,合議庭仍依法將其帶入法庭聆聽判決。被害家屬也到庭旁聽,聽判後還押、場面平靜。判決理由尚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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