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林姓員警近日辦理離職,繳械時竟拿模型槍與假子彈充數,A走個人配槍與子彈,警方昨搜索拘提移送北檢複訊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則裁定20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林員原定10日離職,7日下午1時至5時巡邏勤務結束後,竟未將警用配槍德製華瑟PPQ 半自動手槍及11發子彈歸還,拿預藏同款的模型槍及假子彈充數放入槍櫃,值班員警清點核對槍櫃時,發現該把假手槍有異遂通報上級。
林員隨身腰包內被搜出手槍與11顆子彈當場人贓俱獲,保二遂報請檢察官指揮調查,林員則辯稱近期因家事導致精神不佳才會誤繳仿真槍彈,北檢昨(13)日指揮新北市刑大、保二總隊執行搜索約談行動,下午訊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北檢交由檢方複訊,過程中還與媒體發生衝突。
檢方昨晚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日凌晨北院則裁定20萬元交保。
法官考量林男涉侵占槍彈行為短時間內即遭查獲,且已就客觀事實坦承供述,羈押為對被告人身自由侵害最嚴重的強制處分,審酌比例原則與犯罪情節,若被告能提出相當金錢具保,應可降低逃亡可能性無羈押必要,故裁定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