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淪口號!租賃條例修法停滯 朝野立委都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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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去年9月初拍板定案「四大居住新政」,內政部在當月隨即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事隔半年卻無下文。橫跨房屋租賃市場供需兩端的多個民間團體今天(17日)與朝野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以回應社會期待。

民進黨政府大喊居住正義多年,除了社會住宅政策挨轟,對於租屋族的權益保障,增進的腳步也顯得緩慢。(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政府大喊居住正義多年,除了社會住宅政策挨轟,對於租屋族的權益保障,增進的腳步也顯得緩慢。(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

參與這場記者會的朝野立委,包括國民黨牛煦庭、民進黨李柏毅、以及民眾黨邱慧洳;到場的民間團體,包括OURs都市改革組織、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崔媽媽基金會等4個。

內政部去年9月曾揭示《租賃條例》四大修法方向,包含「保障租期」、「限制租金漲幅」、「維護房客權益」以及「租霸下車條款」等改革目標,行政院今年3月盤點本會期優先推動法案時,《租賃條例》也被納入其中,但到目前為止,修法進度近乎停滯。

4個民間團體上午特別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表示內政部遲遲未將草案送交行政院,顯示政府承諾跟實際進度存在明顯落差;事後透過臉書發文表達立場。

其中,崔媽媽基金會臉書提到,租期太短、續租不穩定,租客居住缺乏安全感。呼籲盡快修法,並提升以下三個方面的保障:

一,「穩定租期」:推動「2+2」居住保障,最低租期 2 年加 1 次優先續租權;提高提前終止契約之門檻:強化雙方對等之預告義務與賠償機制,以提升契約的約束力與公平性。

二,「租金規範」:設定續約租金漲幅條件,防範不合理哄抬,提升承租人對未來負擔的可預測性。

三,「權益平衡」:建立「租霸下車條款」,允許出租人於承租人欠租達一定條件且經催告無效後,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保障房東合法權益。

行政院。(翻攝自行政院官網)
行政院。(翻攝自行政院官網)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由房東、租客、產業界共同呼籲:改革共識已成,行政院應即刻兌現承諾,一、行政院:信守改革承諾,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送立法院進行審議。二、立法院:同步向行政院施壓,要求限期提出修法草案並積極排入審議議程,展現國會的問責決心。三、若持續延宕、遲未送案,各民間團體將啟動「民間版修法草案」行動。

牛煦庭認為,「民團有誠意,政府別拖延」是本次記者會最重要的訴求。內政部既然在去年已經拋出租賃專法的修法方向,就不要再蹉跎,應儘速提出修法版本供各界討論,今天各界民團都站出來呼籲,就代表租賃專法有修法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邱慧洳質疑,租客最關心租期保障跟續約的租金調漲幅度。政府去年9月大張旗鼓說這樣的修法方向,至今經過7個多月無下文,到底是胎死腹中還是行政程序拖泥帶水?

李柏毅指出,大眾對於改善租屋環境有期待,租屋實價登錄是否會造成房租波動,都是要討論的,民進黨團也有給內政部建議,希望能提出對房東房客都健全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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