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公布114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執行成果,查獲1家燒肉店的日本和牛炙燒握壽司使用著色劑「細雪金箔」,依規定金箔作為食品添加物限用於糕餅類,業者遭罰3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4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包括「中秋應景食品製造業稽查」、「中秋應景食品販售業稽查暨抽驗」及「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等3項稽查子專案,以全面把關中秋應景食品。
烤肉幾乎已成台灣中秋節的必備環節,也有不少民眾選擇到燒肉店吃烤肉,在這次「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名單,發現有店家違規在肉類使用「金箔」,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次不合格業者為森森燒肉。
劉芳銘說,稽查人員赴森森燒肉新竹清大店,查獲日本和牛炙燒握壽司使用著色劑「細雪金箔」,金箔只有允許在糕餅類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燒肉店業者使用的食品範圍與規定不相符,新竹市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47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劉芳銘表示,金箔雖然是食品添加物,但台灣僅限用於糕餅類食品;這並不是因為金箔會與肉類產生化學作用,而是因為法規對其使用範圍有明確限制。根據規定,金箔可以作為類似著色劑的添加物,少量使用在糕餅類產品中,但並未開放用於肉類或其他食品。
根據食藥署提供的資料,「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總計查核業者128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經依法要求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另查核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1家未依規定標示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
此外,抽驗即食食品、豬肉及牛肉共135件,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及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查獲1家業者供應的餐點,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和牛握壽司灑金箔惹禍 燒肉店吃3萬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