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汪小菲自爆「遭法院裁定」擔保金額曝!竟怒轟大S「婚內出軌」:2018年就搞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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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古靜兒/綜合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離婚才剛滿1年卻風波不斷,不僅是汪小菲、張蘭不斷在微博和直播平台上開罵大S一家,又二度發表聲明稿,宣稱大S透過律師發出的聲明稿謊話連篇,雙方開戰數天,也成為多方網友的談資。不料,汪小菲25日再度發文,首先轉發某位網友的文章,意外曝光他因積欠大S的500萬元費用而遭到法院裁定,汪小菲本人也暴怒反擊:「這個數字算個屁!」

汪小菲與大S離婚後仍風波不斷。(圖/翻攝自微博)

事實上,汪小菲和大S的風波再起,全因當初爆出汪小菲仍積欠大S的500萬費用未繳清,而讓大S訴諸於法律途徑。如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數日,汪小菲竟透過網友PO文,自爆已收到法院裁定,需繳付擔保金162萬5千元港幣(約641萬元新台幣),才能停止大S聲請的強制執行程序。對此,汪小菲委託台灣處理相關事務的律師稍早前接受《中天娛樂》訪問時,僅低調表示目前正準備開庭,不方便回應此事。

汪小菲再度發文。(圖/翻攝自微博)

【汪小菲轉發網友PO文】
汪總午安,今天收到法院裁定,法院裁準同意您在提供擔保金162萬5千元後,就停止大S聲請的強制執行程序。請參裁定檔案。今天台灣台灣法院的裁決,是港幣啊,我也不想和他們扯了,畢竟家人在那邊 ​​​

【汪小菲微博全文】
這個數字算個屁,我有能力掙就能照顧好這個家,但你能不能讓一個人萎縮玩藝兒給我出去。一周後你跟我簽了個補充協議讓我給錢不讓我回我買的松勇路那個家,看家人。我當時還奇怪呢,原來你們2018年就搞一起了,我不想會去,我都替我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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