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欣瑩拋「排黑」要求暫停初選!國民黨:陳見賢資格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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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新竹縣長初選,立委徐欣瑩、副縣長陳見賢競爭激烈,徐欣瑩今天表示,鑑於有重大新事證曝光,應立刻終止初選,並啟動排黑審查,撤銷陳見賢的參選資格,陳見賢隨即反擊徐欣瑩,並要求黨中央嚴懲。國民黨組發會表示,針對徐欣瑩之陳訴,經查陳見賢並無違反黨章,符合初選參加資格。

徐欣瑩11日下午在支持者簇擁下與高昂主題曲中,正式前往新竹縣黨部登記參選。(圖取自徐欣瑩臉書)
徐欣瑩。(圖取自徐欣瑩臉書)

徐欣瑩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基於對黨的忠誠與對選民的負責,正式提出以下三大要求:鑑於重大新事證曝光,現有初選程序已失去正當性,應立即終止;考紀會應主動調閱資料,針對陳見賢隱匿黑歷史、違反黨譽之行為進行實質審查;若查證無誤,應立即撤銷陳見賢之提名登記資格,並重申國民黨排黑之堅定立場。

陳見賢也在臉書發文,針對「涉嫌賄選醜聞」、「譴責惡意攻擊」、「拒絕履行誠信公約」三點回擊徐欣瑩,並請求黨中央對徐欣瑩採取最嚴厲之黨紀處分,以正視聽、端正風氣。同時,嚴正呼籲徐欣瑩,若無意遵守制度、造謠生事、製造混亂,請立即自行退選,停止一切傷害本黨且撕裂團結的政治操作。他也強調,自己具備合法參選資格,始終遵照黨章參與初選,未來將持續堅守國民黨制度、嚴格遵守初選規定,全力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縣長。

陳見賢領表參加黨內初選。(圖/陳見賢臉書)
陳見賢。(圖/陳見賢臉書)

對於徐欣瑩的訴求,國民黨組發會表示,《檢肅流氓條例》已於98年於釋字第636號宣告違憲,本黨黨章亦於109年9月6日第20屆第4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第36條關於「黨員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法院第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立即喪失參加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由本黨提名」之條文修正案。今針對徐委員之陳訴,經查,陳見賢副縣長並無違反黨章,符合初選參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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