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因對某女藝人癡迷,竟透過瘋狂騷擾對方,長達一個月密集傳極度露骨低級且帶有恐嚇意味的訊息,女藝人擔心安危報警逮人,高雄地院近日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對該名女藝人相當仰慕,竟用假名「李進益」用臉書私訊騷擾,瘋狂傳送私訊時間長達1個月對方,一開始女藝人以為只是瘋狂粉絲單一行為不予理會,未料蔡男持續傳訊且內容越來越噁心,包括「想邊吃奶子邊幹妳」、
「好身材回台灣,晚上來高雄旅館我想幹妳」。
因私訊內容日漸嚴重且開始語帶威脅,女藝人擔心自身安危只好向住處轄區新北市新店分局警方報案求助,警方獲報後循線查出蔡男身分,並將案件移交高雄警方偵辦,經通知到案後依法送辦並起訴。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蔡男坦承犯行且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和解,但女藝人認為蔡男行為與網路暴力已嚴重影響其生活拒絕原諒,法官審酌蔡男傳送攻擊恐嚇性淫穢訊息,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