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灣「阿伯偷拍比基尼妹」遭4男架住!律師:公開場合影像應未觸法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黃翎妍/綜合報導

台中市麗寶樂園馬拉灣驚傳偷拍事件!24日下午一名55歲范姓男子疑似在置物櫃區持手機偷拍陳姓年輕辣妹,辣妹4名同行男性友人上前質問,結果起口角,其他遊客以為是鬥毆才報警。經調查,范男手機內的確有多張多名女遊客的影像,並無不雅照,但陳女走路的模樣有被拍下,因此,陳女堅持提告,但律師認為,應尚未涉犯刑責;而遭4名男性友人架住壓制的范男,可向4人提出強制罪告訴。

4名男子追著疑似偷拍女生的55歲男子。(圖/翻攝自IG/shaoyun0701)

大甲警方於今(27)日透露,24日下午4點許,月眉所接獲報案前往現場。經了解,范男因持手機偷拍陳姓女友人,遭李姓、石姓、李姓等4名20多歲男性友人上前質詢,因此發生口角,4人合力壓制范男,其他遊客嚇得報警。但經警方釐清手機內容後,發現范男手機內有多張女遊客照,但未涉及妨害秘密和不雅,陳女走路的影像有被拍,因此陳女堅持依性騷擾防治法申訴,目前由社會局調查中。

台中市執業律師陳鶴儀表示,要具備「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才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所以若僅是拍攝公開場合陳女走路影像,應尚未涉犯刑責。但是否涉及性騷擾防治法,需將被拍攝人主觀感受、此拍攝動作是否有性意味,做成筆錄後,交由性騷擾調查會議決議才能認定。

男性友人轉發女受害者貼文。(圖/翻攝自IG/shaoyun0701)

而台中社會局指出,將與警方、范男所屬公司來調查性騷擾事件是否成立並列管。若范男不服,可向社會局提出申訴,會交由社會局組成的性騷擾再申訴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因范男在苗栗工作,所以警方會將案件轉交他所屬的苗栗公司調查,在移交至苗栗縣府社會處列管。

麗寶樂園表示,針對偷拍行為,未來范男將列為黑名單內不得進入,會持續加強水域安全巡邏,提供遊客安全又安心的遊樂場域。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