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褒忠鄉長陳建名涉貪!疑虛報公所7萬1500元餐費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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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雲林褒忠鄉長陳建名涉嫌於褒忠鄉公所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時,虛報不實餐會費用7萬1500元,雲林地檢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經審理後鄉長陳建名、等3人遭羈押禁見。

雲林褒忠鄉長陳建名涉嫌貪汙遭收押禁見。(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雲林地檢署指出,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偵辦賄選案時,意外發現褒忠鄉長陳建名、李姓課長、蔡姓廠商,利用褒忠鄉公所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訛充報請111年度村鄰長自強及文康活動餐會之用,詐取7萬1500元。

檢方訊後認為鄉長陳建名及吳姓課長、李姓課長及廠商蔡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認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雲林地院裁定鄉長陳建名、吳姓課長及蔡姓廠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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