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男閃酒測警面前灌啤酒 罰18萬提行政訴訟遭駁回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騎機車外出,因違規遭警方攔下並聞到酒味,竟在警方酒測前猛灌啤酒,辯稱先前並無喝酒企圖規避查緝,警方仍開出18萬罰單,男子提行政訴訟遭法院駁回。

男子遭員警攔下灌啤酒企圖規避酒測。(圖/翻攝畫面)
男子遭員警攔下灌啤酒企圖規避酒測。(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錢姓男子3月12日21時許騎機車行經信義區松山路時,因未扣安全帽帶遭轄區員警攔停,查證身分過程發現錢男不僅無照駕駛,機車前置物箱放置啤酒,且渾身散發酒容酒氣,懷疑他有酒後駕車情事,遂依法要求配合實施酒測。

未料錢男在等候酒測過程中,不顧警方阻止拿啤酒猛喝,還辯稱自己被攔下前並無喝酒,警方因其違規事實明確,當場宣讀法條並告知權利,開出18萬元拒測罰單,另安全帽未扣及紅燈左轉也一併開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事後錢男不服警方開罰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警方攔查前未喝酒,員警亦未曾要求酒測,因等待警方查身分時間過久,才拿起下班時剛買的一瓶啤酒飲用,員警見狀認為他騎車前已飲酒,叫來另名員警帶來酒測器並要求酒測,錢男認為不公平因此才拒測,且錢男為單親父親無法負擔罰鍰聲請撤銷處分。

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根據雙方說法並檢視員警秘錄器,認為舉發員警攔停行為基於客觀合理判斷並非隨機攔停,且錢男於員警告知會實施酒測後,仍拿放在機車置物箱的啤酒飲用,違規事實明確,員警依法開罰於法核無違誤,最後認定錢男要求為無理由,全案駁回維持原處分。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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