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劣!高雄53歲男450米闖2紅燈撞2人肇逃 公危罪送辦

高雄市一名53歲林姓男子於27日晚間駕車闖紅燈,在中山三路與民瑞街口及中山二路與復興三路口連續撞擊兩名機車騎士後逕自離去,兩名騎士均受傷送醫。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將林男查緝到案,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移送檢方偵辦,並將依違規情節開罰最高達新台幣5萬5800元。

高雄市一名53歲林姓男子於27日晚間駕車闖紅燈,在中山三路與民瑞街口及中山二路與復興三路口連續撞擊兩名機車騎士後逕自離去,兩名騎士均受傷送醫。(圖/警方提供,下同)
高雄市一名53歲林姓男子於27日晚間駕車闖紅燈,在中山三路與民瑞街口及中山二路與復興三路口連續撞擊兩名機車騎士後逕自離去,兩名騎士均受傷送醫。(圖/警方提供,下同)

前鎮分局復興所於1月27日晚間8時30分接獲報案,指中山三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理。據調查,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中山三路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民瑞街口時,與由正勤路西向東行駛的45歲方姓女騎士發生擦撞。

肇事後,林男並未停留現場處理,而是繼續駕車離去。往北行駛約450公尺,當行經中山二路與復興三路口時,又與由復興三路西向東行駛的20歲吳姓男騎士發生第二起擦撞事故。這兩起事故造成方姓女子及吳姓男子多處擦挫傷,經警方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後送醫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初步調查肇事原因均為林男闖紅燈所致。針對林男肇事後未停留現場且未對受傷騎士施以救護的行為,已涉及《刑法》肇事逃逸罪嫌。前鎮分局在案發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成功查緝林男到案說明。

調查完畢後,警方依違反《刑法》第185條之4公共危險罪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將林男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前鎮分局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闖紅燈,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及第62條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肇事未依規定處置,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製單舉發,總計最高可罰新台幣5萬5800元。

前鎮分局呼籲所有駕駛人,駕車上路應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指示,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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