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海巡署上校科長的葉瑞璋,退役後遭吸收為共諜,還把南沙太平島工程計畫書等機密交給對岸,去年被判刑8月確定,國防部並且向他追討已領的513萬餘元退休金,最高行政法院亦駁回葉瑞璋的上訴定讞,他必須得全數繳回。

據了解,葉瑞璋於2008年從海巡署退伍後開始領取退休俸,卻也同時在退役中校李慶賢等人引介下,與中共的國安人員接觸並遭吸收成為共諜,開始替對岸蒐集我國軍事情報。他也被查出從2014年7月開始洩密,一共取得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工程計劃書及海巡署署務會報等敏感資料,再透過李男轉交給中共的官員,收取了1萬5千元報酬。
全案審理一路到了最高法院,去年1月法官依葉瑞璋違反《國家安全法》中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罪,判他8個月徒刑,並且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萬5千元,全案定讞,而陸軍司令部也開始重新審核葉男的退休金、優存等退除給與資格,認定其自判決確定日起就喪失請領資格,並要求葉瑞璋追繳從2014年7月犯罪時起,已支領的退休金共513萬餘元。
據《自由時報》的報導,葉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主張:「國防部剝奪我的退休給與權利並追繳我已領的退休金,違反憲法中『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請求撤銷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擔任共諜,遭依《國家安全法》判刑確定,依該法第5條之2等規定,已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取的513萬餘元退休金也應予追繳,國防部處分並無不當,判他敗訴,葉男繼續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不過法官仍認為「前審認事用法無違誤,被告的上訴缺乏理由」將之駁回,全案就此全部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