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代言人盛竹如捲90億吸金案「獲不起訴」 主嫌曾國緯等31人遭檢求重刑

分享:
0:00
volume_up

文/中央社

北檢偵辦im.B吸金案,認定曾國緯父子等31人吸金90億元,今天提起公訴。至於主播盛竹如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曹姓調查官遭控刑事瀆職部分簽結,並由權責機關送行政懲處。

圖為刑事局5月3日到桃園等地執行搜索,拘提曾國緯等8嫌到案。(中央社檔案照片)

檢察官認為,因幫助曾國緯(本名曾耀鋒)拍攝廣告影片的主播盛竹如,而被投資人認為是詐欺共犯,但難認盛竹如拍攝時知悉im.B平台有違法情事,也未見盛竹如參與平台投資或擔任公司幹部,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當時調查局官員遭告發參與im.B平台投資,並以職務身分要求優先領回本金即吸取利息,以換取調查官不立案偵辦,而涉有瀆職等情事。

檢察官追查,曹姓調查官投資im.B平台1200萬餘元,並無施壓平台人員,曹男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尚未獲悉im.B平台發生問題,並無以職務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調查局不立案等情事。

曾幫助曾國緯(本名曾耀鋒)拍攝廣告影片的主播盛竹如,今獲不起訴處分。(圖/取自盛竹如臉書)

檢察官認為,曹男曾向父親、妻子推廣投資im.B平台,並從中分得1%佣金約2萬餘元,但無法構成銀行法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的法律要件;不過曹男身為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仍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情事,因此由權責機關送行政懲處。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自民國104年起成立經營,由主嫌曾國緯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由父親曾明祥掛名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檢方查出,曾國緯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詐團幹部認購債權,以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

檢方估算,曾國緯等人藉此吸金超過新台幣90億916萬8900元(目前提告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共計17億4090萬5142元)。

檢方認為,曾國緯等人無視政府不得經營收受存款之禁令,危害國家金融政策之推行及妨害金融交易秩序甚鉅,於偵查中企圖迴護其他共犯,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