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醫療法」第12條及第102條之1修正案,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根據修法內容,醫院急性一般病床應配置三班護病比,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定期檢討。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麗琴對此感到欣喜,表示護理界爭取多年終於完成入法,「我們真的非常開心」。她強調護理人員「終於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直言三班護病比入法「一定有幫助」於護理人力回流。

現行三班護病比標準於民國113年3月1日起實施,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區域醫院白班1比7、小夜1比11、大夜1比13;地區醫院白班1比10、小夜1比13、大夜1比15。此次修法明定,首次護病比標準將依照2024年3月1日公告的三班護病比數值辦理,並於3年後再檢討。
修法過程中,護理團體曾堅持相關審議委員會中,護理團體代表應占二分之一以上。陳麗琴透露,為確保法案順利推動,護理團體最終同意將委員會條文移除,但核心內容與先前討論方向大致一致。她特別感謝立委邱慧洳、羅廷瑋、廖偉翔的協助,以及所有投下贊成票的委員。
違反規定者將面臨罰則,地區醫院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醫學中心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屆滿一年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陳麗琴直言三班護病比入法「一定有幫助」於護理人力回流。她指出國際文獻已有相關證據,例如美國加州立法後,護理人員離職率明顯低於其他州,因護理師可清楚知道自身工作負荷範圍,降低職場不確定性。

若雇主未依規定配置人力即屬違法,也能提升護理人員留任意願。 護理人員過去長期面臨高工時、高壓力及人力不足問題。陳麗琴表示,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後,至少可先改善「負荷重」問題,讓護理師覺得「這個職場還是可以待的」。
此外,護理團體後續也將持續推動「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盼直接將現行已公告實施的三班護病比數值,依醫院層級及地區別正式納入規範。陳麗琴也強調,護理團體沒有政黨色彩,「誰支持我們,我們就支持誰」。
護士公會全聯會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不僅是一個數據的改變,更是對全國護理師專業價值的肯定,以及對護理師身心健康與病人安全最實質的保障。全聯會並表示,將持續監督後續子法的落實,確保這份遲來的正義能真正落實到每一間醫院、每一個診間、每一位護理師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