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位陸軍士官長日前在外宿假期間,邀約同單位女下士外出用餐,席間竟對女下士說出「想看妳的照片打手槍」的不當言論,遭軍方以性騷擾為由記大過懲處,導致無法領取月退俸,該名士官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近日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圖/Googlemap)
根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資訊,全案始於該名士官長與女下士在餐敘過程中,談及感情話題。當女下士提及曾遭一名已婚男子追求的經歷時,該名士官長竟對女下士說出「我也會看著妳的照片打手槍」等不當言論。雖然士官長事後稱只是開玩笑,但女下士返回部隊後立即向上級反映遭到性騷擾。
軍方調查發現,該名士官長過去已有兩次違反性別分際的紀錄。考量其累犯情節,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相關規定,從重處分記大過一次,此懲處也導致其無法領取月退俸。
士官長在行政訴訟中主張,當時雙方是以玩笑方式討論相關話題,且女方也未當場表示反感。但法官認定,身為男性士官長對女下士說出具性意味的言詞,已造成女方感到受冒犯,行為確實構成言詞性騷擾,因此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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