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於2023年10月擔任壹傳媒新聞部總編輯時,曾發表網路新聞,指稱遠東航空前副董事長鄭晴文是「叛賊」、「奸臣」,並暗指鄭的兒子鄭凱仁利用國安局公職背景,對遠航進行背信侵占。鄭晴文、鄭凱仁認為名譽受損提起自訴,一審判璩美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後,因璩美鳳與兩人達成和解,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改判3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

璩美鳳當時發表的報導內容提及「尤其在遠航的受害事件當中,遠航的叛賊財務長鄭晴文,其子位居國安局的要職,絕對應合理可質疑,鄭之子,是否利用國安局的公職背景,來對遠航進行一系列的背信侵佔等等的罪嫌」、「國安局是否被利用」。報導又指「是否有國家安全局的人員涉嫌其中,也就是:國家安全局的要員涉入,是否危害國家飛航營運安全的巨大影響」,並呼籲「國安局勢必要全面徹查,揪出國安單位的黑鼠,才是真正的自清之道」。
璩美鳳在文章中還指控鄭晴文任職遠航期間「倒行逆施多年」,侵害員工權益及公司發展,並稱其子位居國安局要職,暗指利用公職背景對遠航進行不法操作。鄭晴文、鄭凱仁認為文章內容嚴重損害其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因此提起加重誹謗告訴。
璩美鳳起初否認犯行,辯稱曾參考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的告訴狀、起訴書等資料,也向查號台查證鄭晴文的電話但無人接聽,已盡查證義務,且報導內容屬合理評論。璩美鳳並表示,經鄭晴文反應後文章已經下架,也在鄭晴文通知文章內容有疑慮後即將文章下架。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璩美鳳未經合理查證義務,即發文散布不實言論,已損害鄭晴文、鄭凱仁的社會評價,並考量雙方未和解,依加重誹謗罪判璩美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審理,璩美鳳已坦承犯行,並與鄭晴文、鄭凱仁均達成和解,也已給付和解金,高等法院因此改判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定讞。璩美鳳與鄭晴文兩造今日均未到庭聆判,無法得知對判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