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等案,被判17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當庭聽到自己被判17年時,表情瞬間凝重又微笑。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侵占政治獻金等案,遭北檢依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四罪起訴,求刑28年6個月。

台北地院今天(26日)下午一審宣判,判決柯文哲收賄罪13年、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各判3年6月及2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審判長江俊彥當庭說明,認定柯文哲收了沈慶京210萬「前金」涉犯收賄罪,至於「小沈1500」部分,無法證明柯有收賄1500萬元。
親自出庭聆聽判決的柯文哲聽到自己遭判17年,表情瞬間凝重又微笑。而法院的判決,也代表柯文哲將無緣參選2028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