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採購藥品網路轉賣觸法 高雄衛生局開罰23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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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9日公布去年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查緝成果,共查獲85件違法案件,裁罰金額高達237萬5000元。違法藥品中將近三分之一來自日本,包括腸胃藥、止痛藥、祛痘膏等熱門商品,民眾因不具藥商身分也未領有許可證,已觸犯《藥事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9日公布去年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查緝成果,共查獲85件違法案件,裁罰金額高達237萬5000元。(示意圖/記者高珞曦攝)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9日公布去年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查緝成果,共查獲85件違法案件,裁罰金額高達237萬5000元。(示意圖/記者高珞曦攝)

衛生局指出,查獲的違法藥品以民眾赴日旅遊採購的藥品居多。其次為大陸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印度神油,聲稱具有抗菌、減重、壯陽等療效。另外還有美國產的Q10、維生素D3,及泰國產的壯陽藥、止痛藥等,以及多件台灣的酸痛貼布、感冒藥丸及消炎止痛錠劑。

衛生局強調,即便民眾能在國外藥粧店自由購買這些藥品,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品項及規定數量攜帶入境,但僅限自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藥事法》即規定需經衛福部申請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

民眾若購入藥品後在網路轉售,已觸犯《藥事法》,依法可裁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恐面臨刑事責任,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呼籲民眾,勿販售或購買不法藥品,如有選購需求,請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合法藥品,用藥品質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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