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指控前衛福部長陳時中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新冠疫苗採購案中涉及貪污,遭兩人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二審高等法院9日宣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吳子嘉對判決表示欣然接受,並呼籲台灣應給予媒體更寬鬆的報導空間。

吳子嘉於2022年8至9月間,在「董事長開講」YouTube直播節目公開指控,稱陳時中及蘇貞昌在疫苗採購中A走1億美元(約新台幣30億元)。他在節目中表示:「如果陳時中買成的話,他就A了我們1億美金,30億台幣」、「陳時中是貪污犯」等言詞。此外,吳子嘉2023年間也在「中天互動直播LIVE」節目中重述相關指控。
法院認定吳子嘉未經查證即發表不實指控,依誹謗罪判刑6月、散布文字誹謗罪判4月,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對於判決結果,現年73歲的吳子嘉受訪表示欣然接受。他強調,進行調查報導時有兩個原則:有證據或有依據,尤其針對政府高官的報導,只要有非常強的依據做基礎,就足夠達到報導的要件。
吳子嘉受訪表示,他認為此案有非常堅強的依據,面對行政院長等級的官員與衛福部長,應給予媒體更寬鬆、更大的報導空間,才能讓國家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更加進步。他並指出,法官判決的重點應是要對台灣維持全面性的新聞自由,這在新聞學上也是基本原則。
吳子嘉肯定台灣在亞洲國家中的新聞自由競爭力,認為台灣的新聞自由是中華民國與國家的驕傲,期待未來能更加領先。他特別強調,最重要的是年輕記者能夠持續對政府進行監督,要不遺餘力地投入其中,才是應該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