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二分局一名黃姓員警因帥氣長相有「警界彭于晏」之稱,去年因攔查酒駕案未對同車女乘客開罰,事後還與對方共處旅館,事件曝光後因涉及圖利遭停職送辦,今台南地院開庭他認罪求和解。

黃姓員警警專37期行政科畢業,2020年分發到台南市第二分局服務,2022年曾偵破345起案件,因績效良好有「酒駕殺手」、「戰神」等稱號,又因高顏值外型帥氣被封為「警界彭于晏」形象正面,未料因取締酒駕包庇正妹許多劣行遭曝光人涉崩壞。
檢方調查,去年6月廖姓男子與女友石姓女子到台南玩,因騎機車酒駕遭黃姓員警攔查,驗出酒測值高達0.49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按規定後座石女應連坐處罰鍰6千元至1萬5千元,但黃員見石女外型亮麗對她有好感,因此包庇並未開單告發。
更離譜的是,黃員事後下班竟跑到石女住宿的旅館,2人在房內共處長達5小時,直到上午10點多才離開,最後廖男得知此事憤而檢舉全案才因此曝光,黃員還被查出用手機拍下廖男身分證及酒測紀錄表傳到LINE炫耀討論。
黃員也被查到曾翻拍將詐欺案偵查報告傳給女性友人看侵害民眾隱私,甚至還打視訊電話嘲笑被害人,嘲諷「這種白癡的詐欺手法還會被騙,太笨」,最後遭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與圖利罪起訴,他也因此遭市警局停職處分。
全案移審台南地院,今(8)日準備庭黃員到場,針對檢方起訴內容全部認罪,並表示願與當事人調解求取原諒;委任律師則稱,黃員在警專成績可反映品性,且任職時表現良好,犯下此案是一時失誤,若遭褫奪公權將無法從事公職,請求法官減刑給予緩刑機會,檢方表示對緩刑沒意見,但需附帶義務勞役或公益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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