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中親人離世時,在沉浸悲痛中的同時,還必須面對繁瑣的後事安排與各種行政手續。這時,親友往往會熱心提出建議:「趁戶籍還沒除掉,先把帳戶錢領出來!」或「車子先過戶,繼承手續以後會麻煩!」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表示,這些聽起來像是「為家人省事」的小撇步,卻可能踩上法律地雷,帶來刑事、民事與稅務的三重風險。
先把錢領出來=侵占遺產+偽造文書+詐欺風險
R姐解釋,死亡的那一刻,所有財產就變成遺產,也就是屬於全體繼承人共有,若有人擅自領錢或使用死者印章辦理提款,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可以提告侵占遺產,若用死者印章或簽名,則有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而因為提款單上仍是死者名義,提給銀行行員產生誤信,可能構成詐欺取財。她舉新聞案例中,知名藝人顧寶明的大女兒發現繼母在他過世後陸續轉走存款與股票,最終遭檢方起訴,提醒大家不要心存僥倖。
可能被認定詐欺取財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有些人想趁戶籍還沒除戶,拿死者印章或身份證去過戶車輛或辦理銀行業務。但死亡後,所有授權、印章和委託書效力立即歸零。如果隱瞞死亡事實讓不知情的公務員辦理手續,就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這不是親人之間協調就能解決的問題,一旦被查到,就是刑事責任。
「先轉移先賣掉,就不用繳遺產稅」=最危險的誤會
不少人以為「先過戶就不是遺產,不用繳稅」,這是一個大錯特錯的觀念。死亡當下,所有財產就成為遺產,若在死亡後擅自移轉且未申報,不僅要補繳遺產稅,還會面臨罰款。國稅局、監理站與地政機關都有完整紀錄,偷偷搬動財產反而容易引起查核,讓原本簡單的繼承案件變得複雜,特別是當死亡的親屬須登記動產偏多的情況。
R姐指出,正確的第一步是辦理死亡登記,明確界定遺產範圍,防止任何人擅自挪用財產,也保障所有繼承人的權益。按程序處理,不僅避免法律與稅務風險,也能維護家人間的信任。「不辦死亡卻先動財產」最麻煩,想省事反而付出更大代價。讓愛不傷人、讓財富有溫度,只要透明、按流程走,其實很多事情比想像中簡單。
※免責聲明:本資料由「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提供,文中引述之專家觀點、內容分析、個股基金僅供參考,純屬專家意見,並非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社立場。(工商時報 /徐于珺報導)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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