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親媽!不甘丈夫入獄提離婚 女子活活餓死1歲女兒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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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又一樁家庭悲劇!桃園市王姓女子2015年10月產下一女,丈夫因案入獄後兩人離婚,由王女獨自撫養女兒卻遷咎於女兒,疏於照顧,竟讓1歲女兒活活餓死。王女隱瞞女兒實情4年才自首,今年5月25日桃園地院依遺棄致死罪判決王女5年有期徒刑,本案可上訴。

桃園市一名王姓女子對未滿1歲的女兒疏於照顧,竟讓其餓死家中。(示意圖/pexels)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案發當時20多歲的王女於2015年7月和前夫結婚,同年10月產下女兒,前夫入獄後兩人不歡而散。但王女竟因此對親生女兒心懷怨恨,僅早晚各餵奶1次,在2016年10月19日至21日,以及11月18日至20日,兩度將未滿1歲的女嬰獨留租屋處,自己和新男友外出遊玩。

王女第二次留下女兒出門後,再返家就發現女嬰死亡。王女擔心被人察覺,不只隱瞞實情,在桃園市蘆竹區衛生所找上門時,又推說是交給女嬰祖母照顧,但先前衛生所向女嬰祖母詢問疫苗接種事宜,祖母已向衛生所人員表示是生母王女負責照顧女嬰,於是衛生所2022年2月24日通報警方協尋。

警方獲報後以失蹤人口為方向找尋女嬰下落,2022年7月27日王女向警方自首並坦承女嬰死亡一事。桃園地院審理時,王女坦承犯行,但她辯稱一直貼身照顧年幼女兒,即便有事,也會託人照顧。王女辯護人亦表示,王女童年時期即缺乏雙親照顧,獨自長大,生活坎坷,後又遭遇前夫入獄服刑、提出離婚,身心靈不堪負荷,才釀此悲劇。

法官考量王女自首時已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的緩刑宣告,法院合議庭最終按遺棄致死罪判決王女5年有期徒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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