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恐被關?被限制出境、出海…律師分析:檢方恐掌握巨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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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藝人炎亞綸遭前男友耀樂控訴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甚至外流,他的住所3日遭到檢警搜索,電腦與文件資料都遭到帶回,晚間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定他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更限制出境、出海;對此,有律師分析此案,認為檢方大動作搜索,一定是有更多證據出現,且如今限制出境出海,解釋他可能被判有罪的機率。

炎亞綸遭檢方大動作搜索並限制出海出境。(圖/中天新聞)

執業律師蘇文俊分析炎亞綸被檢調搜索,認為搜索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限制什麼罪名才能發動,而是有無必要性,可以簡單理解為有無需要扣押作為證據的物品(當然小罪比較不會搜索);其次,需要搜索扣押的物品,一般認為是證據可能有外洩、湮滅等可能性,才會突然發動搜索,讓被告無法提前防範。

他認為本案件是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應該是為了防止外洩或滅證,所以突然發動搜索,初步判斷耀樂應該提供一定的證據,證明炎P手上持有這些影片;此外,他也提到「高額交保又限制出境」,認為案件的被告如果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重罪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時,就會符合收押的要件,但是檢察官或法院還是會依據有無必要性,來決定是否交保或聲請羈押(羈押)。

律師蘇文俊認為,檢方恐掌握更多對炎亞綸判刑的更多證據。(圖/翻攝自蘇文俊 FB)

而必要性的判斷在於,就算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滅證的可能,但沒有收押就不能進行後面程序,簡單說,就是沒有收押後面法律程序就無法進行,例如證據被消滅或人直接溜走;初步判定應該是有一定證據證明偷拍,已經扣押相關證據,不會有湮滅的問題,且炎P為知名人物,逃亡機率相對不大,但不能完全排除,因此採用五十萬交保並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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