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罵「記仇4個月」!桃園男持刀「刺爆友心臟」落跑 被逮扯辯:無意識殺人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在一次聚餐上被胡姓友人辱罵,因此懷恨在心,在2020年10月9日深夜,持刀往胡男胸口刺去,造成胡男大量出血,急救後不治身亡。陳男被捕後辯稱是酒後無意識殺人,企圖卸責,桃園地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將陳男判處15年刑期,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在20日駁回上訴定讞。

陳男酒後持刀刺死胡姓友人。(示意圖/pixabay)
陳男酒後持刀刺死胡姓友人。(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47歲的陳男在2020年6月間,與包含胡男在內的一群友人在薑母鴨店聚餐時,跟胡男發生衝突,陳男不滿遭罵 「你算什麼咖」、「沒資格和我敬酒」, 還被胡男持酒瓶敲擊導致頭部受傷,因此一直對胡男懷恨在心。同年10月9日晚間,陳男發現胡男和友人在一小吃店聚餐,陳男想起之前與胡男起爭執一事,憤恨難平,回家後就取出一支折疊刀,並把甩棍、土撬、榔頭、圓鍬等物搬進車子裡,於10月10日凌晨驅車返回小吃店。

陳男走進店內後,便持摺疊刀、甩棍朝胡男衝去,胡男見狀也拿起一旁酒瓶防身,與陳男發生扭打,陳男持摺疊刀2次刺入胡男胸部,造胡男心臟左心室前壁刺創出血、左上肺葉刺創出血,送醫急救後仍因大量出血而不幸身亡。陳男行兇後趁隙逃逸,跑到按摩店去睡覺,最後被警方循線逮捕。

桃園地檢署一開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桃園地方法院卻以「無逃亡之虞」將陳男無保請回,經抗告後才改裁定收押,檢方依殺人罪嫌對陳男提起公訴。陳男辯稱,他事發當時因為酒醉,不知道自己拿刀刺向胡男胸部,是事後警方給他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試圖卸責。

法院勘驗證據後,發現陳男在案發前後開車都還能遵守交通號誌,犯後還躲到按摩店休息,行為並無異常,認為陳男當時並未因飲酒導致無行為辨識能力,其辯詞不足採信,一二審將陳男判15年徒刑,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在20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