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洪博學誹謗《中天》有罪 網媒下架不實文章、刊登判決要旨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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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專欄作家洪博學在網媒《民報》刊文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方式,換取小吃店開電視只能看中天,刑事判決洪博學散布文字誹謗罪罰金2萬5000元,民事判決洪須刪除文章,民報今已刪除該文章,並刊登判決要旨3天

民報今天(15日)上午已刪除該文章,並從今天至下週一12月18日上午11點,刊登判決要旨如下:

『洪博學於民國107年12月22日,在民報專欄發表「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該文章(網址:https://www.peoplenews.tw/news/3d2772ed-4d9b-428f-ba7d-4afaa3feb6f5),其中關於「有小吃店老闆向其透露有某集團付費綁定收看中天新聞台」之不實內容,不法侵害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業經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更一字第60號民事判決確定。茲為回復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名譽,特刊載此判決要旨。』

民報今天起刊載判決要旨3天。(圖截自民報官網)

洪博學在2018年九合一大選後,於12月22日在民報網站刊登專欄文章「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聲稱一家小吃店老板說,某一個集團每月繳收看費500元,條件就是開店時只能看「中X」,文章並抹黑中天為中共政權的打手。

中天提告後,刑事一、二審都認定,洪男捏造中天本身或透過其他團體支付有線電視費用,給店家綁定收視中天新聞的情節,貶損中天聲譽,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確定。

民報已經刪除該文章(圖截自民報官網)

中天另提民事訴訟,指控洪男以「紅色媒體」、「紅色統媒」,指稱中天用假新聞或金錢綁架方式,洗腦台灣民眾,已貶損中天的社會評價;並主張張貼文章的民報網路平台,除去侵害並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高院更一審認定,洪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公開發表的言論已貶損中天名譽,判決洪男及民報須將登載在民報網路平台「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網頁文章中的內容移除,洪應將本案確定判決後的判決要旨,在民報首頁刊登3天。

中天電視大樓(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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