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遭質疑財產申報資料有蹊蹺 本人喊:應中選會要求寫在備註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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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第2名的候選人沈柏洋今被媒體人質疑,其申報的財產資料有些奇怪。黃揚明指出,沈伯洋在不動產欄位中的土地、建物都是空白,但在備註欄填寫:「妻子曾心慧曾於110.09.03投資日本五坪小套房」,然而依法規定,應該申報在不動產欄位,而非在備註欄簡單說明而已,引發關注。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第2名的候選人沈柏洋。(圖/中天新聞,李俊毅攝)

黃揚明指出,首先,沈伯洋在不動產欄位中的土地、建物都是空白,但在備註欄填寫:「妻子曾心慧曾於110.09.03投資日本五坪小套房,價格約2654,300元,若有需要,可出示相關契約以資證明。」

但根據我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3項規範,「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之候選人應準用本法之規定,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依法申報財產是候選人的法定義務。

同法第5條第1項規範:「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如下:一、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二、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三、一定金額以上之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第2項規範:「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項財產,應一併申報。」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11條又明訂:「本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應申報之財產,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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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柏洋財產申報資料。(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黃揚明為此質疑,沈伯洋妻子在日本投資的套房詳細資訊,應該申報在不動產欄位,而非在備註欄簡單說明而已。

黃揚明舉例,例如之前提過的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的英國房產,以及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謝龍介妻子名下的日本房地產,都是明確地填寫在不動產欄位。

黃揚明認為,沈伯洋身為法律學者,自然不會看不懂相關法條,但是在日本買套房又僅用備註欄說明,似乎行事並不夠謹慎,建議該好好說明清楚。

對於外界相關質疑,沈柏洋今(18日)回應中天記者詢問表示,「我問過中選會,中選會請我寫在備註,因為日本的沒有辦法寫台灣的那些欄位。且房子不是整棟,是一個很小的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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