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免關了!洩陳沂個資被判3個月 現身北檢繳9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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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前年5月9日凌晨在臉書直播,被控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暗指網紅陳沂手機號碼,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刑3月定讞,鄭家純今(1日)上午10時25分許現身北檢,在律師陪同下繳納金9萬元台幣罰金。

雞排妹1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交罰金。(圖/中央社)

該案源於網紅陳沂直播時指雞排妹用LINE狂打電話給自己因此封鎖對方,引起雞排妹不滿,深夜也直播嗆陳沂,雞排妹質疑自己電話號碼被公開,是否也可公開陳沂電話,接著在直播中說出陳沂的門號前4碼,而陳女質疑鄭女要公布她的手機號碼,表示違反個資法,鄭女更於同日下午在臉書發文,第1篇文章提及與陳女直播的事,並指當她念出前4碼後陳女開始崩潰,第2篇文章則附上咖啡色塊圖片及6個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顏色代碼,陳女不滿收到網友騷擾電話與訊息,憤而對鄭女提告。

雞排妹1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交罰金。(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一審時認定雞排妹犯罪事證明確,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雞排妹不服判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認定一審量刑略重,改判雞排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地檢署則通知雞排妹於今天上午繳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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